如何保障特困職工的醫療待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市政府對特困職工醫療待遇問題十分關心,對於享受本市城鎮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上給予照顧,為保障這些人員的醫療待遇提出了很多辦法。如特困職工享受基本醫療待遇時,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降低了50%,2001年度由1300元降到650元。衞生部門出台了對特困職工優惠50%普通住院費,20%基本手術費和大型設備檢查費等辦法。在醫藥衞生體制改革中,加強了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及服務站的建設,努力使社區成為價廉方便並能提供較好服務的,為基本醫療保險託底的基層衞生組織;並積極探索為特困職工建立廉價醫院、廉價門診。另外政府為解決特困職工因經濟收入過少,同時又因負擔醫療費用過重而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問題,對鰥、寡、孤、獨 及發生特殊困難或特殊疾病的人員,政府出面多方籌集資金,建立特困人員醫療救助資金,對特困人員因醫療費支出過大造成的困難給予救濟。

如何保障特困職工的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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