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相辭退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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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辭退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可根據公司變相辭退員工的方式來認定,收集證據可向勞動局舉報。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違法行為要求員工自行離開或惡意辭退員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有此行為,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向勞動局申請仲裁,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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