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入職要籤多久的合同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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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入職要籤多久的合同比較合適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同的公司做出的選擇有所不同。有的公司一年一簽,有的公司一簽籤十年,不同年限的選擇各有利弊。今天就來了解一下新員工入職要籤多久的合同比較合適,詳情請看下文。

一、法律關於合同期限的規定

一般勞動合同是以固定期限(如1年或幾年)為限,事實上勞動法和地方性法規並沒有設定下限,只是對無固定期限的情況設定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問,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勞動法》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新員工入職要籤多久的合同比較合適

1、用人單位自用工日起即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沒有限制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長短,而只限定試用期長短。

2、現在通常企業會選擇三年或者五年合同,續簽同樣沒有法律限制合同期限。如果員工與單位連續兩次簽訂合同之後,那麼第三次合同,除非員工要求設定合同期限,否則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般來説與新員工的勞動合同籤太長時間或太短時間都不合適,建議選擇3年為宜,3年的時間足以讓勞動者瞭解公司的平台是否適合自己,也能讓用人單位看清員工能否為公司創造價值,對雙方都有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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