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入職什麼時候簽訂合同才算合適?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W

新人入職什麼時候簽訂合同才算合適?

對於很多新入職的員工來説不僅要對工作負責還會有一定的試用期,而在試用期間大家都會好好的表現爭取讓心儀的公司應聘自己,所以很多新人都會糾結就是什麼時候才能簽訂合同,那麼新人入職什麼時候簽訂合同才算合適呢?一起和小編來看一下吧。

一、新人入職什麼時候簽訂合同才算合適呢?

1、用人單位自用工日起即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法律沒有限制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長短,而只限定試用期長短。

2、現在通常企業會選擇三年或者五年合同,續簽同樣沒有法律限制合同期限。如果員工與單位連續兩次簽訂合同之後,那麼第三次合同,除非員工要求設定合同期限,否則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説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2)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

一般都是在用人單位與新人確定了勞務關係之後就會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受勞動法保護,如果出現了狀況還能及時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再就是在這之前大家都會看一下試用期多長,然後確保自己能夠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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