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曠工多久可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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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曠工多久可以辭退?

要是在工作期間員工有事情需要馬上去處理的話,此時其實可以向單位請假,單位方面有相應的記錄,瞭解清楚情況之後一方面會准假,另一方面也會對接下來的工作做一個調整。但現在,有些員工遇到事情也不給單位打招呼,而是直接曠工,對於單位來講,就很容易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於是有的單位規定在員工無故曠工達到一定天數的情況下就會將其辭退,那究竟無故曠工多久可以辭退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無故曠工多久可以辭退

勞動法關於曠工幾天可以開除的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

相關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結合上文的講解,我們知道其實目前在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規定員工在無故曠工的情況下可以將其辭退,但從用人單位內部來講,制定的相關規定中往往就是有這方面的規定,通常是在曠工3天及其以上的時候,單位就會將員工辭退。當然,要是你認為單位辭退你的行為不合法,也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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