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勞動關係合同的方式方法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變更勞動關係合同的方式方法是什麼?

我們在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之後,我們就會和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但是,我們在確定勞動關係之後,仍然享有變更勞動關係的權利,也就是説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工作單位。不過,國家為了規範勞動市場,制定了相應的勞動關係變更規定。那麼,變更勞動關係合同的方式方法是什麼?

一、變更勞動關係合同的方式方法是什麼?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時,應當變更原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崗位以及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工資報酬等有關條款。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勞動內容已經發生重大改變,工作環境與勞動強度與原來簽訂合同時雙方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已經大有不同,在此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在變更勞動合同時,根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注意幾點:

1、應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變更;

2、應該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3、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勞動者可依法向用人單位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説明要修改的條款和變更理由,並給對方一個合理的答覆時間。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覆並表示同意變更的,雙方當事人即可就有關變更內容協商一致後,訂立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生效。勞動合同變更後,變更後的新條款即取代原條款,原條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變更合同時未予變更的舊條款依然有效。

如果雙方經過協商最後仍然無法達成協議的,你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關係的變更意味着自己和原來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解除。勞動者有變更勞動關係的權利,但是國家為了能夠規範勞動市場秩序,也制定了相應的勞動關係變更的規定。我們勞動者在自我考慮清楚之後就可以通過國家規定的程序,進行勞動關係的變更,用人單位不能夠限制勞動人員變更勞動關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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