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月一不放假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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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十月一不放假違法嗎?

公司十月一不放假違法嗎?

國慶節是《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應該按國家規定放假,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依法支付工資的,則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國慶節加班的三倍工資指的是基本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員工加班的加班費怎麼計算?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所以如果員工在國慶節被通知加班如果和公司進行協商,公司要給勞動者分發三倍的工資,作為國慶節期間加班的補償,但是如果公司在國慶節要求員工強制,那就是屬於違法的,如果在這個期間要求勞動者強制加班,並且不給勞動者加班工資,這個也是屬於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去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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