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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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買車代步,加之道路擁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等原因,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越來越多,瞭解交通事故的等級劃分和處理流程,對於車主朋友來説十分重要。我國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關知識。

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一、什麼是交通安全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於地震、颱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二、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劃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六條 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規定: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如下:

1、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在事故統計中,公安部《關於做好交通管理統計工作的通知》中規定的統計範圍不變動。死亡仍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為限;重傷,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執行;輕傷,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執行;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不含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也不含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在事故處理中,死亡不以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重傷、輕傷同樣按上述標準確定;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三、交通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

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我國交通安全事故等級劃分國家有專門的法律規定,劃分標準是根據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來決定的。發生交通事故之後,我們要先向交警報案,等待交警做事故責任劃分,如果不能協商解決,可以等待交警部門裁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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