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假日11天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國家法定假日11天有哪些

國家法定假日11天有哪些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共11天:

(一) 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 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維權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節假日,法定假日總共是11天,一般指的是春節,勞動節等節假日。而平常每週至少需要休假一天。如果用人單位需要勞動者加班的話,是需要和勞動者協商決定,並且是需要按照規定來支付加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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