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敗訴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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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敗訴後果是不會因敗訴而承擔義務,只是個人權益受不到保護。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不會因為權利的行使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是法律規定的一裁終局的事項,可以繼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當然,如果沒有勞動爭議,而採取捏造事實的方法,申請勞動仲裁,意圖使用用人單位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的賠償責任。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敗訴後果

法律依據:《勞動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內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容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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