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仲裁後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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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仲裁後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嗎?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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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勞動合同嗎

你好,關於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勞動合同嗎的問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爭議。而勞動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只能去找勞動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然後,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仲裁法:

適用範圍

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勞動關係適用於以下勞動糾紛: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有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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