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是否屬於民事訴訟?
勞動仲裁不屬於民事訴訟,勞動仲裁是屬於仲裁案件,由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而民事訴訟是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適用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二、公司不服勞動仲裁能直接提起勞動訴訟嗎
實際中,公司不服勞動仲裁,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請求撤銷:
1、裁決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
3、勞動仲裁違反法定程序;
4、裁決所根據的是偽造的證據;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
存在以上明顯錯誤的仲裁裁決被依法撤銷之後,公司就可以從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並且,起訴時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先準備一份起訴狀,寫明對該勞動爭議的主張,比如主張員工工作存在過錯,公司不承擔經濟補償金。
2、要準備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材料,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工作牌等。
3、到法院起訴被受理立案,接到受理通知書後,即可以按照通知書的要求等待開庭時間、地點等。
4、開庭時準時出庭參加訴訟,按規定,起訴的請求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庭的,可能會被撤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