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是否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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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公司要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是否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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