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保險的特點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公眾責任保險的特點:
1、表現形式豐富。主要有普通責任、綜合責任、場所責任、電梯責任、承包人責任等,我國則主要表現為場所公眾責任;
2、保險標的無形。該險種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法律責任,為無形標的;
3、適用範圍較廣。該險種可適用於工廠、辦公樓、旅館、住宅、商店、醫院、學校、影劇院、展覽館等各種公眾活動的場所。
公眾責任保險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

公眾責任保險的特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約定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