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特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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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出現,為當事人解決了一些保全中擔保的問題。但是人們對這一保險還知道的很少,更不知道它有何特點。那麼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的特點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為你解答。

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的特點有哪些?

一、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有何特點

1、購買便捷。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人只需要在某一保險公司的任一營業網點或通過其他指定方式購買財產保全責任險,保險公司即可為申請人開具保單保函,保險公司對申請人的審查寬鬆,程序簡單,手續簡潔。

2、信譽度高。保險公司雖非銀行金融機構,但已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公司治理、風險控制、資金實力等方面遠遠優於普通擔保公司。由保險公司為申請人提供擔保。對被申請人的保障力度明顯強於一般的擔保公司。

3、覆蓋面廣。大型保險公司在各地具有分公司和營業網點,覆蓋全國。標準化的業務運作模式更容易得到全國各地法院的認可,也方便申請人和法院的後續處理。

二、訴訟保全責任險的適用優勢

目前,法院依職權或依申請進行的訴訟保全,大多要求當事人提供相當於保全數額的擔保。然而,銀行保函只有信用極好的大公司才能申請開具,並且需要在銀行有等量存款或授信。

訴訟保全需要相關擔保的規定有其合理性自無疑問,但在形式和方式等上的不足之處,也給部分當事人造成了一定的經濟負擔。一些特殊情況下使民事訴訟變得“成本高昂”。同時,也給有的債務人留下轉移、隱匿財產的機會,造成後期生效案件執行難。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擔保機制成為有效解決此種困境的利器。無論是理論研究成果還是實踐適用效果,都表明訴訟保全責任險種在司法實踐中具有相對優勢,這種優勢大體可以概括出以下幾點。

1.有利於案件審理和當事人利益保護。訴訟財產保全中,因保全申請人無法提供貨幣、實物財產進行擔保,或進行財產保全的時限較為緊迫,無法完成擔保手續造成保全不能而有損申請人利益的情形時有發生,增加了當事人與法院摩擦,也不利於案件合法公正解決。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擔保機制,由申請人出具其與有資質保險公司簽訂的訴訟擔保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承擔訴訟保全擔保,對解決申請人無擔保財產困境和保護當事人利益有積極意義。

2.對當事人而言保險人擔保又擔責成為亮點。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機制,一方面為申請人申請訴訟保全提供擔保,被申請人的財產得以保全為後期執行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若申請人敗訴後,被申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損失,申請人也可要求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予以承擔。既能賠付被申請人損失也避免申請人財產損失,這是擔保公司保函所不具備的功能。

3.對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風險手段。法院作為居中的裁判者,對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都必須予以保護。訴訟保全中,申請人敗訴後被申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損失是否能夠得到賠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都需要承擔一定的保全風險。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機制,以保險手段則可以幫助司法有效地控制這種風險。

4.有效消除擔保公司擔保形式的缺陷。擔保公司保證擔保費率較高、申請人承擔敗訴損失風險、擔保公司存在破產倒閉風險、擔保公司無法參與異地案件擔保等都增加了訴訟保全的難度和風險。而訴訟保全引入保險機制,在保單設計上就已經限制了上述風險的發生,即保險費率低於擔保公司保證擔保費率,保單中不設受限免責條款且增加不可抗辯條款,因財產保全造成被申請人的損失,保險人應不可抗辯地向被申請人承擔保險責任,對被申請人先行賠付。同時約定保單不得退保從而避免保險人中途退保行為的發生。

訴訟財產責任保險具有購買方便,信譽度高,覆蓋面廣的特點,使其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前景,上文中的優勢,也是其主要順應了社會的發展需要而出現的。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訴訟財產保險責任保險的知識,如果大家還有什麼想要了解的可以致電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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