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計劃生育省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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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計劃生育省條例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裏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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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必須執行的嗎

辦理《光榮證》,需由夫妻雙方申請,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女方户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二具體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3、檔案關係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一領取條件:1、領取人員憑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書面申請領取。2、女方年齡在49週歲以內。二發放渠道: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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