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離婚二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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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離婚二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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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終審判決不服怎麼辦

對二審不服判決,你可以進行申訴。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法院系統內部進行申訴。
首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進行申訴,請求重審。
其次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的信訪部門進行申訴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訪辦寄送材料,反映問題,可以對案子進行申訴。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如果同級人民檢察院不受理的話,可以依法提出異議,並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程序跟向高院提起申訴的程序是一樣的,向他們寄送案件材料。另外,還可以直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控訴中院院長徇私情的行為,這是一種瀆職的行為,是可能判處刑罰的,有權進行控告。
3、給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
這種情況人大通常都會受理,而且往往會發函件給法院,但是如果法院拒不改正的話,人大的力量也有限,建議最好向省人大信訪辦進行申訴。
4、到紀檢部門控訴院長的瀆職行為,要求對這種行為進行查處,維護合法權益。具體可以到本市的紀檢委或者省紀委去申訴控告。
5、如果上述單位沒有一個能滿足要求,訴諸媒體,進行社會監督,靠輿論的力量來迫使法院受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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