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的滯納金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6W
養老金的滯納金是怎麼規定的
養老金的滯納金是怎麼規定的
1、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税時限交納税款或者不按還錢時限返還借貸,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肯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税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予以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2、滯納金只能發生兩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經過中,而且,國家對滯納金的比例並無統一的限定,根據當事人違法情形由法律具體限定。  
3、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限定:“納税人未按照限定時限交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限定時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交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4、《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八條限定,當事人未在限定的時限內交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交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