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交房日期以什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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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交房日期以什麼為準
商品房的交房日期以什麼為準
1、交房時限以遞交鑰匙時為準。
開發商應當在購房合同里約定的日期範圍內交房,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未如期交付使用屬於違約,買受人可以請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對交房,其實主要就是開發商履行自己交付商品房佔有的義務,但此時並不簡單的是交付商品房的鑰匙給者,還需要購房者實際對商品房的質量作出驗收。而現實中,確定商品房交房的日期就顯得尤為重要了,畢竟晚交房,對購房者來講也是有不利的。
2、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銷售給他人。
第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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