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產過程中虛報債務犯法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在破產過程中虛報債務犯法的嗎
在破產過程中虛報債務犯法的嗎
1.犯法,破產案件申報虛假債權,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會構成虛假訴訟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在破產程序中,繼續履行合同已履行部分債權的處理,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筆 者認為,管理人在遵循《企業破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充分發揮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的作用,保障債務人財產的公平分配及破產程序的順利進行。
2.法律依據:《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採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關係,虛構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一)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二)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債務關係和以物抵債協議的;(三)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捏造公司、企業債務或者擔保義務的;(四)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或者不正當競爭關係的(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捏造的債權的;(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或者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優先權、擔保物權的;(七)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係的其他行為。隱瞞債務已經全部清償的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他人履行債務的,以“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論。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或者在民事執行過程中以捏造的事實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申請參與執行財產分配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