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補償決定的送達方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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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決定的送達方式是怎樣的
徵收補償決定的送達方式是怎樣的
徵收補償決定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送達:
一、直接送達。也就是直接交給受送達人。
二、留置送達。如果受送達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屬均無理由拒絕簽收的,可以邀請基層組織或受送達人單位代表到場,進行説明情況、簽署相關文件等程序,並將補償決定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三、委託送達。
四、郵寄送達。
五、轉交送達。如果受送達人無法直接接受的,可以交給受送達人所在單位轉交給受送達人的方式。
六、公告送達。市、縣政府以張貼公告、網上發佈公告等辦法將補償決定公佈,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視為公告期滿,即送達。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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