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徵收補償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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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魚塘徵收補償的標準

魚塘徵收補償是怎樣的?

徵收土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金(是給土地所有權人,即該村集體組織);安置補助費(使用人的安置補助費用)、青苗補償費(參照你們魚塘的實際收入損失進行賠償)。

(一)土地補償金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費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二、魚塘徵收補償的評估方式

對徵佔魚塘的補償,以往的方式是參照耕地(主要是水田)的產值或者在耕地產值基礎上提高一定幅度作為魚塘產值,再結合“兩費”的倍數確定補償價格。而運用收益還原法評估魚塘設施價格是較為客觀、合理的,它也繼承了傳統的按農業產值結合倍數確定補償價格的基本理念,但它較此方法更為科學合理。收益還原法不是按以往前三年的年產值乘以補償倍數的對原有生產能力的補償,它是通過科學判斷未來市場價格來確定假設在持續經營、最佳使用的前提下,放棄經營所造成的收益損失。它不是基於現在,而是科學合理地模擬未來,並以土地最佳使用方式為條件,體現了預期收益水平,因而更體現了對損失的補償性。

三、魚塘徵收補償的面積計算

通常對線路穿越魚塘的徵地面積,一般按水面有形物體的表面積掌握,包括道線、輔路、防浸護堤等,面積直觀可確定,但直觀所反映的並不是佔地的實際。這種方式本身忽視了魚塘立體結構、水體介質、壩體帶來的容積和水位變化、水下養殖生產空間的變化,而解決水下空間的實體變化與水面表象關係必須建立一個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轉化關係,充分利用水體的可塑性的介質特點。主要方法有兩個:

(一)容積比例分攤法

藉助地上建築按各自用途的建築面積分攤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作為分攤土地面積的比例係數,將線路沉入式壩體佔新形成的現狀魚塘容積的比例,作為分攤水面表面積的比例係數,將所得的面積作為徵地補償面積,即容積比例分攤法。這種方式的數學計算意義必須是梯形結構,而不是矩形結構。

(二)透視反射法

直接以水下壩體的底面積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積作為佔地面積。這種方法符合透視原理,利用魚塘水深相對較淺,基底可視特點,將水下地表表面積隔水透射,空間換位,重新真實反映水下壩體實際佔地情況。缺點是它沒有充分利用水體整體性和介質性、變化性特點。

綜上所訴,魚塘徵收補償和土地徵收補償大致是一樣的,但也有些區別。畢竟魚塘和一般土地不一樣,魚塘是立體結構,容積和水下養殖空間都會有變化。本站在此提醒廣大養殖户,由於各個地區的徵收辦法不一樣,所以徵收補償也就有些差異,具體情況請諮詢當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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