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門診包括哪些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5W
特殊門診包括哪些病
特殊門診包括哪些病
參保職工患如下疾病且病情達到鑑定標準的,可申請享受特殊門診醫療待遇:惡性腫瘤、糖尿病、心臟病(Ⅱ級及以上心功能不全)、腎功能衰竭、腎臟、骨髓移植及心臟瓣膜置換術後、腦血管疾病後遺症、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帕金森氏綜合症、尿崩症、少數費用大疾病,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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