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的過錯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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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的過錯認定
訴訟詐騙的法律認定
根據《刑法》,訴訟詐騙罪的相關法律規定訴訟欺詐,或稱惡意訴訟,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法律關係、捏造案件事實方式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利用虛假仲裁裁決、公證文書的文章" target="_blank" >公證文書申請執行,使法院做出錯誤裁判或執行,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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