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裁判規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商業銀行是發放貸款的主要金融機構,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有要求的,近日一家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副行長收受他人賄賂,違法發放貸款被人民法院判刑,那麼違法發放貸款罪一般如何判刑?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違法發放貸款罪
特徵(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
1、行為人有違反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紀律的行為;
2、有違法發放貸款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後果發生;
3、行為人違法發放貸款的人是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才能構成本罪主體外,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上的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國家金融及貸款管理制度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綜合上面所説的,違法發放貸款就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而且在進行立案的時候執法人員也會有一個審理的期限,只要案件越簡單所設立的時間就會越短,所以,執法人員在進行審理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審查期,只有證據齊全才能更好的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