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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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月工資
經濟補償金月工資標準指什麼

計算經濟補償金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指的是按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正常工作期間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上述您前十二個月構成計算在平均工資的為:基本收入、績效提成、管理津貼、基金獎勵。


不計算在平均工資的為:社保扣款、員工福利(如果作為工資發放可算)、集團公司週年慶發的錢(如果作為工資發放可算)、個人所得税


公司承擔的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不計算在平均工資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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