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 - 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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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 時效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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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 訴訟時效的問題,遺產分割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關於你朋友等人遺產分割 訴訟時效的問題,遺產分割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繼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定執行。但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視為共同共有。可見,遺產未被分割前的法律屬性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基於共同關係而對一物共享所有權,其特點是強調主體的複合性和客體的單一性,本質上是所有權的一種表現形式。就對外關係而言,它排除了相對人對物的干擾和侵害(此種情況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但就內部關係而言,各共有人對物享有永久性的權利,任何共有人隨時都可以提出對共有物的分割請求,不能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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