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認勞動關係直接認定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不確認勞動關係直接認定工傷
不確認勞動關係直接認定工傷
未確認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序中,具有認定受到傷害的職工與企業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職權。
這説明,勞動法律法規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定了在工傷認定程序中確認勞動關係的職權,這種職權是伴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設立而來的,是固有職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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