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抵押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國有土地抵押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國有土地抵押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1.土地使用權抵押必須以初始土地登記作為前提,領取土地使用證。
2.以劃撥、租賃、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同抵押。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
4.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由抵押權人認可並經國土管理部門確認後,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
5.以劃撥、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質實行差額抵押,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發放確認文件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
6.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門申領《抵押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在《抵押許可證》上應根據不同的用地性質規定該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額。同時在《抵押許可證》上註明“本證僅作為可以抵押之證明,在貸款,抵押協議簽訂後,應到國土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未經登記的抵押行為無效”這一限制性條款。
7.由此可見,並不是所有的國有土地抵押融資均為不合規的,只要滿足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滿足相關條件之後,國有土地也可以進行抵押融資,以此增加當地政府的財政收入,減輕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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