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到期後應該如何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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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到期後應該如何延期
商標到期後應該如何延期
註冊商標的保護期限是十年,保護期限屆滿前應續展該註冊商標。
申請續展註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繳納相應的規費。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
4)註冊證複印件;
(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或者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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