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簽訂合同想退房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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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簽訂合同想退房違約金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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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簽訂合同想退房,違約金需要支付嗎


已經簽署了預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説如果綠地已經蓋章了的話,你們合同就成立並生效了,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現在是你本人要違約,在賣方沒有過錯且你本人又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你當然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什麼,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條款中會有明確的約定,30天內一般就是付違約金,30天外一般是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你賠償違約金(你可以算一下違約金多少)。

還有就是應該看看合同補充協議中是否有約定説你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有的合同會約定合同總價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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