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簽完勞動合同能辭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勞動者與公司確立勞動關係之後,需要確定勞動期限,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勞動合同期限滿之前離職,一般需要提前30日遞交書面離職申請,30日後勞動合同關係解除,辦理手續。此時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賠償。

剛剛簽完勞動合同能辭職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按規定公司有下面情況的勞動者可以如此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沒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公司沒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公司沒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還需要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是我國的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此時是需要辦理好下面的離職手續:

1、勞動者先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接着找相關領導簽字;

2、核對好考勤表,包括離職當月以及上月以確定還沒結算的工資;

3、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

一般的企業對於剛簽定完勞動合同就想辭職的新員工,都能夠同勞動者協商離職,不用提前30日遞交離職申請書。因為新員工尚未進行什麼主要工作甚至未開展工作,對公司沒有影響。但是公司不同意協商,按法定程序執行的話,也是合理合法的,此時是一定要及時的注意相關的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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