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商標的辦理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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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商標的辦理途徑
變更商標的辦理途徑
辦理商標變更的途徑是:
1、提出變更申請,且應當提交變更申請書、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
2、商標審查變更材料;
3、審查通過的,商標局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准的,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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