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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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轉移接續
工傷保險需要轉移嗎

工傷和生育保險不可以轉移,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即終止;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係可以轉移。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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