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買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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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買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麼

購房過程中,雖然買賣雙方都達成了合意,但為了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也是方便辦理過户登記等手續,此時自然需要雙方簽訂書面的合同,但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麼簽訂買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麼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在買房合同中,買房者必須對以下條款給予高度重視:

一、關於出賣人懲罰性賠償的規定

買受人需要特殊情形之下的出賣人的違約責任和締約過失責任問題。出賣人可能因為違約行為、欺詐行為或者締約過失行為,需要承擔“懲罰性賠償”,即“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二、關於優先購買權的規定

如果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並非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關係到購房者能否實現買賣合同,否則,有被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的可能。

三、商品房面積糾紛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面積誤差糾紛所佔比重最大。房屋面積“縮水”“增肥”、多算公攤減少套內面積、重複計算甚至編造虛假面積等行為,嚴重侵害着購房者的利益。

四、開發商逾期交房和買受人遲延付款的違約責任條款

違約責任的後果是一種財產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有支付違約金、支付賠償金、解除合同、定金制裁等。購房者需要注意違約責任情形,免責事由、時效問題以及慎重行使自己的“解除權”。

五、共有權益的約定條款

《物權法》有關於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約定。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外牆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有的合同約定歸開發商所有。因屋面、外牆面屬於業主共有,故購房者可對此提出異議。

六、爭議解決條款

在多元化爭議解決機制中,發生商品房買賣糾紛之後,一般可以有協商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解決辦法。商品房買賣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因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即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條款及補充協議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有許多條款都是空白的,需要買賣雙方進行協商後填寫,買賣雙方都有權利對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作為購房者,多問自己幾次真的看懂了補充協議的內容嗎,若沒看懂可別草率簽字。

買房子籤合同這可以説是大事上,畢竟一份好的合同能夠在發生糾紛的時候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同時由於需要辦理房子的過户手續,而其中購房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具體簽訂買房子的合同要注意些什麼,上文中小編已經進行了解答。要是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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