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工傷沒有傷殘標準如何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鑑定工傷沒有傷殘標準如何賠償
鑑定工傷沒有傷殘標準如何賠償
鑑定工傷沒有達到傷殘標準的享有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風險提示:對於工傷員工的離職,還需注意員工的情況是否需要繼續享受工傷待遇。如果不需要或者已經發放完全,正常解除勞動合同即可。如果還有未發放的工傷賠償或補償,應當通知員工一次性領取或告知員工領取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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