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徵地補償操作程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產權變更的操作程序有哪些呢?產權變更依次分為七個階段:申請受理、掛牌上市、查詢洽談、成交簽約、結算交割、簽證確認、變更登記。 1、申請受理 (1)凡進行產(股)權交易,必須在法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含代理部、會員單位)進行,交易雙方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申請時,同時提交以下資料,資料齊全的交易,機構在三天內作出是否受理的答覆。 A、出讓方提交的資料 ①出讓申請書; ②出讓方與交易機構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 ③出讓方的資格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 ④有關產權歸屬的證明材料; ⑤批准產權出讓的批文和有關證明; ⑥被出讓產權的情況介紹; ⑦交易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B、受讓方提交的資料 ①受讓申請; ②受讓方與交易機構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 ③受讓方的資格證明; ④受讓方的資信能力證明; ⑤交易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2)交易機構依規定對由會員提供的出讓方或受讓方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後,對符合條件的按照交易機構統一印製的《產權出讓登記表》或《產權受讓登記表》詳細真實地填報。 2、掛 徵地 徵地拆遷 補償標準 補償 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