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評估的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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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評估的評定
土地使用權評估的原則
回答"土地使用權評估的原則有哪些"的答案如下:  1.合法公正的原則

土地評估機構是一種中介服務結構,具有相應的行業要求。由於其評估的結果將直接對當事人起到參照的作用,有時甚至成為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最終依據。這就要求評估機構在評估工作中應當儘量客觀公正,其評估的結果能夠真實地反映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否則,土地使用權評估也就是喪失了其應有的意義,土地評估機構也就喪失了其存在的理由。為了保證評估結果的客觀公正,土地使用權的價格評估工作,首先要遵循合法的原則,即必須遵循我國有關土地管理的法規和資產評估的法規的規定。其次要力求公正,做到符合客觀實際,按照科學的估價標準、評估方法和程序來評估。目前土地評估大量存在的問題就是評估機構評估過程不客觀,過於考慮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因素。

2.有利於開發利用的原則

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其出讓前的評估工作,應當在服從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有利於擴大土地開發、利用的廣度和提高土地開發、利用的強度,亦即土地使用權價格的評估工作要考慮到有利於土地的開發利用。

3.區別對待

土地使用權價格的評估,應按照不同區域以及各塊土地的經濟價值和效用的大小來確定。例如上海的土地在市區分為六塊,郊區分為三塊。因為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土地是不動產,其價格當然與其所處的地理環境息息相關,位於不同地理位置的土地當然具有不同的價格。

4.最大使用效益的原則

同一塊土地由於用途的不同而取得經濟效益就會不同,因此應當在服從城市規劃的前提下,選擇取得“最大使用效益”的用途或者項目評估其出讓價格。最大使用效益有時動態的、發展的,最大使用效益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一項原則比較難掌握,要求評估機構有較豐富的經驗,同時對於相關的信息業要有很好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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