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醫院做傷殘鑑定有什麼技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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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醫院做傷殘鑑定有什麼技巧嗎
做傷殘鑑定有什麼技巧
需要發生事故後一年以內,有當事人或用人單位,給當事人申報工傷。r然後等當事人傷情穩定,申請辦理傷殘等級鑑定。依據評定的傷殘等級,當事人享有相應補償。r《工傷保險條例》:r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r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r(一)工傷認定申請表;r(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r(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r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r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r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r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r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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