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非破產清算如何操作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5W
國企非破產清算如何操作的
國企非破產清算如何操作的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按《公司法》規定,自願解散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大會確定,如果是強制解散,清算組則應由主管機關從股東、有關機關及其專業人員中指定。
2、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的時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不同,要求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並且要求在60日內至少在報紙上至少公佈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書的,在第一次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