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簽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6.17K
訴訟離婚需要簽字嗎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訴訟離婚對方不簽字怎麼辦

起訴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即使對方不簽字,也不影響法院的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第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所以,起訴離婚對方是否簽字不是關鍵,關鍵是是否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自願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