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建立電子卷宗的刑事案件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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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建立電子卷宗的刑事案件範圍是什麼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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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訴案件的範圍都有什麼?

(1)故意傷害案;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遺棄案;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於刑法分則第四、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於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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