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延期情況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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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延期情況説明
我朋友出了工傷事故,諮詢下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情況説明
一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書》或《確認意見書》複印件; 2、《鑑定結論書》複印件; 3、工傷醫療費用憑證: (1)門、急診治療工傷的應提供醫療費用原始票據(含費用清單)、門急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 (2)住院治療工傷的應提供醫療費用原始票據(含費用清單)、出院小結原件及複印件; (3)工傷醫療費用以現金方式結算的,還須提供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審核憑證; (4)職業病患者在職業病醫院以現金方式結算的門、急診醫療費用,應提供職業病醫院出具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原始票據(含費用清單)。 4、 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須正、反面複印,下同),及其在本市開立的本人實名制銀行結算賬户卡(折)複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之一];在異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選擇郵匯方式的,還應提供郵匯地址、郵政編碼等基本信息; 5、勞動能力鑑定費支付憑證原件; 6、根據工傷職工的不同情況,還應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1)對於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的,應提供勞動能力鑑定機構出具的《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複印件和配置輔助器具費用支付票據原件; (2)對於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協保人員,應提供與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簽定的有效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或用工登記名冊複印件以及工傷職工負傷前12個月的工資性收入憑證; (3)對於用人單位發生變化的工傷職工,企業單位的須提供承繼單位願意承擔工傷責任的書面證明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文或分立、合併及轉讓的相關證明材料;機關單位的須提供《幹部介紹信》或《商調函》;事業單位的須提供組織調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4)對於委託他人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手續的,須提供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由用人單位申領的除外); (5)對於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被認定為工傷的,須提供《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複印件、《人民法院調解書》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6)對於因工緻殘一級至四級非城鎮户籍外來從業人員選擇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還須提供本人户口簿(須複印有户籍信息和本人信息的頁面)或户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對於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還須提供下列材料: ①5-6級工傷職工,用人單位須提供書面情況説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及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含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申請材料(如辭職報告等)原件及複印件; ②7-10級工傷職工,用人單位須提供書面情況説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及本人或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含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有關證明材料(如辭職報告、退工單等)原件及複印件; ③45週歲以上5-10級女性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須提供該工傷職工是否從事管理或技術崗位的書面情況説明(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8)用人單位若提出已墊付部分工傷保險待遇的,須提供由工傷職工簽收的已墊付的相關憑證。 注:待遇由用人單位申領的,上述材料的複印件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待遇由個人申領的,上述材料的複印件由本人簽名。 三:辦事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申辦表格   1、《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工申1表),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須加蓋公章;   2、《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工申1表)在辦理機構免費領取或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3、因工緻殘一級至四級非城鎮户籍外來從業人員選擇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還須填寫以下表格:   (1)《因工緻殘一級至四級非城鎮户籍外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方式申請表》(工申4表),承擔工傷責任的用人單位須加蓋公章;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情況説明可以參照上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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