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育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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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育保險政策
生育保險的相關政策等
⒈生育保險的宗旨是什麼?答:一是切實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權益,二是改善婦女就業環境,三是均衡用人單位生育費用負擔。⒉生育保險繳費標準如何規定?答:單位參保人員由用人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6%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個人參保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0.6%繳納。⒊生育保險費徵收方式?答:生育保險費由基本醫療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費一併徵收。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哪些規定?答:符合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參保繳費滿12個月次月生育的;在生育之日起90日內向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生育待遇申請的。⒌女職工生育津貼如何計發?答:2011年7月1日以後生育的,按《社保法》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⒍女職工生育住院醫療費如何報銷?答:參保女職工生育住院醫療費按《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成勞社發〔2006〕91號)第八條規定實行定額結算,剖宮產的3000元;順產的2000元,滿3月不滿7個月流產的1000元。⒎生育保險有哪些待遇?答:生育津貼;生育住院醫療費;生育併發症住院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⒏異地生育需要事先備案嗎?答:異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備案。⒐申請生育保險待遇需提供哪些資料?答:身份證、住院費用原始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異地生育的還須提供異地生育醫療機構的基本情況。⒑夫妻雙方均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如何享受待遇?答: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如女方不符合條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住院醫療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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