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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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離婚起訴狀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有哪些證據

(一)證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2、嫖娼被查處,警方的筆錄。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對其生活作風進行處理的材料。


4、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博客、QQ聊天記錄等最好先做一個公證,再提交給法院為宜。


5、捉姦在牀的證據,這類證據蒐集難度大,可以採取拍照、錄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隱私權。


6、人民法院對一方認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雙方就婚外情交涉的錄音資料。


8、夫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或照片。


9、物管人員、鄰居、街坊人員、親朋好友等的證人證言。


(二)證明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據。


1、實施暴力者的悔過書。


2、向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投訴及調解的證據。


3、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檢報告。


4、醫院的傷殘、傷情鑑定。


5、家人、鄰居等目擊證人的證言。


(三)證明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據


1、親屬、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2、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對賭博、吸毒等行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或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4、司法機關的有罪判決書。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證據


1、分居後另行租房的租房協議,或房東的證明,其他同居人的證明。


2、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3、所在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證明。


4、親朋好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5、雙方的書信往來、錄用等證據。


6、分居期間一方在外地打工而辦理的暫住證。


7、另外,如一方當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間過夜,分居時效已經中斷的主張,對此事實,其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訴訟離婚的證據


1、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


2、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證據


1、縣以上醫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2、患有精神病且無法治癒的醫院證明。


3、草率結婚當事人自訴及有關知情人證言、婚後仍無感情的陳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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