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合同如何約定擔保期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7.9K
保證合同如何約定擔保期間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階段性擔保的保證期間如何約定


我們在審查銀行與開發商在按揭貸款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現關於階段性擔保的期間有各種約定,有約定至抵押辦妥為止的,有約定至預抵押辦妥為止的。階段性擔保期間約定至抵押辦妥為止,銀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權,銀行貸款風險完全在可預期範圍內;但是如果約定至預抵押辦妥為止,銀行的抵押權存在落空可能,貸款風險將出現巨大漏洞。

階段性擔保指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自銀行放款之日起至銀行執管《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之日止的連帶保證責任。銀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須等拿到《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明確沒有其他人或單位對該套房產具有任何權利後才能進行。而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辦理階段性擔保,由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責任,銀行就可以提前放款,從而加速房產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雙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應當支付階段性擔保費。而如果對交易速度沒有特別的要求,就沒有必要一定支付階段性擔保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