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私搭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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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私搭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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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建房屋拆遷會補償嗎

私建房屋通常是指沒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建造的房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普遍,對於私建房屋遇到拆遷是否有補償的問題,要區分不同的情況,根據2008年出台的《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因此,在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不受城鄉規劃法的約束,沒有審批手續沒有房產證不影響補償,但是,同時也要注意的是,如果08年之前在耕地上或者基本農田上修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房屋,拆遷的時候很難獲得補償。08年之後建造的房子沒有房產證屬於違章建築,一般來説是不給予補償的,但是,如果該房屋屬於農村居民家庭唯一住房,或者被拆遷人確有正當理由但相關部門又不予審批建房的,不應當簡單認定違建,不給補償。好了,關於這個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這裏。瞭解更多信息,請搜索律師365諮詢張瑞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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