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法律後果應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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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法律後果應是什麼
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法律後果應是什麼
1、相互返還。即由出賣人返還房屋價款,買受人返還房屋;
2、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如涉及到開發商惡意行為而導致合同無效,則開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購房款一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3、買受人已經實際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相當於房屋租金的使用費,買受人對房屋進行了裝修的對於裝修價值部分可由出賣人適當給予補償。
4、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按照雙方的過錯大小分清雙方責任,各自按照應當承擔的責任分擔損失。5、因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和第三人權益的,應當收繳雙方財產,歸國家所有或返還給第三人。
6、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為的,則應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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