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有效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9W
調解書有效期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調解書的有效期

1、“這種情況算不算已經離婚”:(1)法院的離婚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就已經生效,調解書生效後與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説,當你們雙方都簽字後,從法律意義上説,你們已經離婚、不再是夫妻。 (2)有了離婚調解書,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決。(3)但離婚調解書不是離婚判決書:判決書在送達後雙方在上訴期內不上訴時生效;但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都簽收後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簽字即不同意調解,調解無效,法院應作出判決。2、“”:離婚調解書在雙方都簽收後即生效、且在沒有被經法定程序撤銷前永久有效。3、“一方重新要求分割財產怎辦?”:(2)還是在拿到離婚調解書後發現了“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情形要求【再次分割】財產?:這種情況可以重新起訴,但要注意時效:“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3)這是針對調解書中因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而沒能在離婚中分割的財產,是再次分割、但不是重新分割,對原調解書中已經分割的財產不能再重新分割。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