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管轄權異議後的舉證期限應為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8.35K 管轄權異議後的舉證期限應為多久重新指定不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當事人在一審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在駁回當事人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生效後,依照《證據規定》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重新指定不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但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於三十日的舉證期限。 應為 訴訟仲裁 期限 舉證 管轄權 訴訟管轄 異議